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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有意参展的单位请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并传真至86-10-51902393; 二、承办单位收到申请表后会于1周之内与申请单位联系确认参展事宜; 三、参展单位确认展位的场馆、展区及价格后,承办单位将向参展单位寄发《参展合同》; 四、《参展合同》签署后,参展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预付展位总费用的30%作为定金;承办单位收到定金后,展位即落实。在特殊情况下,承办单位有权在展区内对展位做调整; 五、2009年1月开始,承办单位向参展单位寄发《参展商服务手册》; 六、网上报名,请点击网上报名; 七、参展报名截止日期:2009年2月2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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